好久,沒有這樣淋雨了
深夜三點騎著車回來,沒想到碰到的是最大的一陣雨。
這雨不知怎麼,淋起來不特別冷,即使在這樣的深夜,沒有冬天那種骨頭要散的苦痛,也不太讓人有孤單的感覺;是了,這應該就是春天的雨吧?冰冷又溫暖,夾帶著幾分滋潤的氣息,卻又清透到身子裡。想外面那些花花草草能夠在此時盡情的伸展,一定也是這雨的原因吧。
那又要怎麼在雨中伸展呢?
前兩天與朋友聊到,原來很多人討厭下雨啊。下雨,的確是讓人心情起伏的一件事,倒是問問自己,討不討厭下雨呢?在靜下來的時候才發現,自己對下雨是說怎樣也不討厭,只要有不會發臭的拖鞋(或涼鞋),配上無敵七分短褲,我是決計不會厭惡雨天的。
原來是這麼一回事,人們是不是跟我一樣,討厭的不是雨天,而是自己身上的各種裝配...?討厭被雨淋了得要洗衣服,討厭自己名貴的鞋子浸水,討厭臉上的妝花了,好不容易sado好的頭髮也塌了,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,雨天,背包裡的nb隨時有壞掉的危險...
想到這裡,頓覺得高興了一些,因為我在想,人們好像不是那麼討厭下雨,如果去掉上頭那些惱人的因素,應該也有許多人喜歡雨天的。
恩,好久,沒有像這樣淋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