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二十一世紀新律》真的很好看,也需要仔細咀嚼,因為內容字字都要思考,無法快速閱讀。節錄我覺得非常有感受的一小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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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管制從未有所謂適當的時機,高科技場域尤其如此,當新興商業模式崛起,對未來潛在問題的管制被指控為扼殺「幼苗產業」,一旦商業機制擴散,其普及性就被拿來作為已被消費者接受的證據,面對法律干預的觀點,他們事先都準備好焦點轉移策略。例如「真的有問題嗎?」、「我們再等等看」、以及「這是消費者要的」,來合理化所有不作為。就像是紙牌遊戲的王牌一樣好用。
就是這種等等看的態度,忽略了「科技並非獨立於我們的價值」這件事,也無視科技如何形塑價值的過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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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台灣的Uber相關法案,看澳洲和加拿大社群媒體法規、Tiktok已經形塑價值忙著立法,真的有滿滿的既似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