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對社工群體的集體反應,一些感想:
.台灣的刑法一般來說只能起訴自然人不是法人。
.檢察官的職責下,一個命案不起訴這樣的關係人的話,我覺得反而會是包庇。
.法官在本案只能看起訴對象的案例來判,從司法上其實是無法尋求制度改善的。例如,衛福部+兒盟的收出養制度,這要從政府和機構去改善。
.訴求制度改善,但一邊抨擊司法爛掉,還是檢察官濫訴,還是法官素養不佳的,我覺得在社會觀感上不會有正向效果。
.這樣導致,社工群體透過剴剴案的任何訴求,都會被本案拖累,讓自身的(專業)形象下降,這波改革動能引爆的很突然,缺少策略
.媒體跟隨著兒虐命案放大報導,警方上銬社工,網路群體無差別的謾罵,一線社工承受很大的壓力,到現在要用這個判決的結果作為出口,感覺是個非常悲劇的循環... 但還是希望社福界的優秀單位不要噤聲,這樣民眾才對社工專業維持信心。
我看到多多益善 Podcast 有好好找法律人來解說判決,也是發聲很好的案例(底下是逐字稿) https://rightplus.org/2026/05/05/kaikai-podcast-2/
有時候在看網路事件,總覺得說出口的不是給那些漫罵的人看的,是說給沒有表達的人看的。